读完美国司法部官网公开的跟小孟的协议资料,总结:她没认罪,但承认了协同欺骗银行的事实。(类比:我虽然开车超速但可以以某种理由不认罪。)

多年来*为保护金融体系*,美国政府内部独立的司法部门不惜依法做恶人,近20年的例子:1) 扳倒本国公司安然、世界通讯和安德逊审计(“五大”从此变“四大”)并因此立SOX法;2) 依据FCPA法重创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并判刑皮耶鲁齐;3) 如今又盯住中国华为公司。可以说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可以说是美国司法部门要“嫉妒遏制”的对象太多连自己国内和盟友的也不放过更别提别人了。

现在小孟虽然主观没认罪,但已承认帮助华为欺瞒银行的事实,所以她个人也许一年多后没事了,但能肯定后面等着的是美国独立司法部门(说政府不够准确)对华为的继续“嫉妒打压”。

法国人当初对公司被GE并购有多恼火民族主义是否被挑起我不清楚,网上能古狗到。垮台的安德逊(咨询部分)重组为Accenture变成爱尔兰公司,如今又是一条龙,但当初他们的雇员被我所在的德勤D&T收留时也是比较狼狈。而世界通讯总裁伯尼(加拿大人)25年刑期还未服完即在2020年初去世,公司几番重组现在叫Verizon也是很火,2004年我根据工作经历写过一段回忆,现在看有点小意思:

西奇默和世界通讯

附上美国司法部的公开资料链接:

https://www.justice.gov/usao-edny/pr/huawei-cfo-wanzhou-meng-admits-misleading-global-financial-institution


后续自我评论:

* 没认罪和没犯罪是两回事,没认罪法庭则必须通过审理才能决定是否有罪;如果是在美国经商或使用美国有关联的银行,那你就得遵守美国这些法律,华尔街上市的更别提了。除非全面脱钩!

* 有一年我在60限速区开到80超速,但我没认罪,因为那地点之前几百米有最后一个70限速牌,而60限速牌在那之后100米左右才出现。另外加上理由 。。法官三审之后,结果就是市府花钱把60牌子往前挪到那附近(交通灯之前)。

* 华为不在国际上尤其美国做生意或使用美国元件,肯定不会犯法。建议自己去读司法部材料,以更准确把握理解,免得我费口舌。

* 加拿大当然获利三赢,三个都有加拿大居民身份!背黑锅的是外交(放P)部和负责判刑的省市级法院,其实还是同一个铁桶Zf,以人质报复外交成名!

* 不仅仅是为美国国家利益,基本诚信华为这个案例就输了。如此经商下去终会损害消费者!

* 不维持一个干净有信誉的金融体系,最后受害的都是终极消费者。所以我毫无疑问支持美国司法机关依法规整打压行动以维持一个可以信赖的金融体系,不管是什么公司。

(2021-09-26)